美国发明专利的特点
1.美国实行的是"先发明制",而世界上多数国家施行的先申请制。
2.技术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,不认为丧失新颖性。
3.根据规模不同,美国申请人分为:大实体;小实体;微实体,官费也不相同。
4.专利授权后,应自授权日起3.5年,7.5年和11.5年缴纳维持费。
5.2023年4月18日起美国发明专利仅有电子证书。
6.IDS 是“信息披露声明”(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)的缩写。IDS 是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向美国专利商标(USPTO)提交的一份文件。提交IDS的目的是披露申请人所知的所有相关现有技术或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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